各院、部、处、室:
为了保障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,按照《中共咸阳市委办公室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向困难群众“扶贫帮困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捐赠活动的通知》,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“扶贫帮困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捐赠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捐赠时间
2016年12月12日—16日。
二、捐赠方式
各院部处室组织本部门自行开展活动。
三、捐赠要求
1.各部门要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积极弘扬“一方有难,八方支援”的传统美德,踊跃参加捐赠活动,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。
2.本次捐赠活动以现金为主,副处级、副高级职称(副教授、高级工程师、高级实验师)以上干部及职工每人不低于100元,副科级、讲师、技师以上干部及职工每人不低于50元,其他干部职工每人不低于30元。
3.捐款以部门为单位,将捐赠款和捐赠名单(电子版连同纸质版)于12月16日12:00前报送学院工会办公室,学院工会统一汇总交市救灾募捐办公室。
学院办公室
2016年12月12日